您现在的位置: 春雨直播-春雨直播发布频道 > 工作机构 > 各镇街 > 棠下镇 > 棠下镇
关于印发《棠下镇2026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 [中] [小]
各村(居),各部门(单位):
现将新修订的《棠下镇2026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春雨直播 棠下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9日
棠下镇2026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春分、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多发期,也是森林防灭火的关键期,春耕生产、清明祭祀等活动频繁,火源管控难度加大,为做好春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森林火灾,确保全镇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安全稳定、护林防火等工作为重点,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工作原则,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落实职责,措施到位,快速、及时妥善处理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突发事件。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
三、组织领导
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进行统一组织、协调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各项管理工作:
组 长:林志忠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巫可争 镇委委员、副镇长候选人
黄任重 副镇长、棠下派出所所长
郭宇杰 副镇长
副 组 长:各驻村镇领导及各镇级林长
成 员:杨 静 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主任
林小嫒 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主任
卢小琴 镇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
张子扬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叶詠君 镇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
刘少金 镇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人
周 宪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梁健强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主任
林国明 镇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主任
吴 猛 镇农业农村办公室主任
吴传东 镇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
庞 静 镇财政所所长
雷 涛 镇武装部副部长
赵沃文 棠下派出所副所长
骆昌云 棠下中心学校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组长负总责,常务副组长负责全镇组织协调工作,副组长根据驻村情况驻村组织协调,各成员按部门职能分工做好各自工作,明确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进行,森林防灭火工作形势平稳。
四、工作部署
(一)召开专题会议,强化工作部署。一是镇召开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清明节期间森林火险形势,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提前作好工作部署;二是各村(社区)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各村(社区)负责人针对清明节防灭火工作再进行细化部署。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村(社区)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订详细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抓好重点防范,强化应急处置准备。特别是可能举行大规模群众祭祀活动的良溪、虎岭、天乡、横江、沙富等村,要结合实际,制订对应的活动方案和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三)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春雨直播 发布的森林防火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五、落实责任
严格按照江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江门市2026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包山头。镇级第一林长包镇,其他林长包村(社区);村干部包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包山头地块,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实现责任全覆盖。
(二)守路口。即日起至4月30日期间,各村(社区)要在重要进山路口设置固定森林防火检查站、固定森林防火宣传牌(碑、栏),做好进山登记、火源管控的同时,严格落实森林防火禁火令,严禁火种进山。主要进山路口要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标语,针对清明祭扫的群众,要落实以礼炮替换鞭炮措施,收缴易燃易爆物品和火源火种,加强宣传引导;其他交通路口设置流动检查岗。
(三)盯重点。倡导文明祭祀,禁止在林区内烧纸钱、放鞭炮、放烟花、燃放孔明灯等。村(社区)对属地私坟登记造册,重点盯防私坟集中区域、宗族坟墓和神坛庙宇,盯住林村、农林结合部和重点林区、重点山头;盯住重点人群(残障、老人、小孩、外地返乡祭祖人员);盯住林区和林缘30米内公路、铁路、电力、电信等施工作业现场。对坟墓集中区域要采取开设防火隔离带等安全防范措施。
(四)压责任。把林长制考核、网格化管理等作为有效抓手,切实将责任落实到林区基层、山头地块、到户到人,健全巡山护林网格,护林员每天巡山护林次数不少于3次,巡山时要在线巡护,进一步压实村(社区)、林区经营单位和护林员的防灭火责任。
(五)打早小。一是早报告:要落实护林员、镇村干部每日巡山护林职责,加密巡山频次,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报告村(社区)负责人,村(社区)在组织村级应急扑火队灭火的同时上报镇;二是早响应:镇半专业队伍加强对重点地段、重点山地巡护。接报森林火情后,镇、村(社区)要按照预案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应急队伍等力量出动,打早打小打了;三是早处置:各级队伍要配齐配强防火物资、器材、专用油料,强化车辆装备保养,接报森林火灾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同时向区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情况。
六、广泛宣传
(一)各部门(单位)负责宣传发动本单位在职人员积极参与带头示范,自觉遵守森林防灭火政策法律法规,在本行业本系统大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严防山火。
(二)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加强对群众树立新风尚、文明祭祀的宣传和引导,外侨部门要加强对港澳台同胞做好文明祭祀宣传引导。
(三)镇中心学校组织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在校内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利用主题班会等不同形式宣传森林防火政策法规。
(四)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利用流动宣传车到各林区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特别对林区内的林地经营单位要强化宣传,派发禁火令,指导各村(社区)开展防火宣传工作。
(五)各村(社区)要在主要路口、林区悬挂森林防火横幅标语,对祭扫群众广泛宣传清明扫墓期间注意事项,禁止在林区内烧纸钱、放鞭炮,大力弘扬文明祭扫新风;由村(社区)、党员干部对辖区村民、林区周边住宅小区、林边企业进行上门入户宣传,向群众派发森林防火宣传单;组织村小组长、党员对外出返乡祭扫人员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村内广播喇叭,大范围、多渠道开展宣传。
七、值班值守
(一)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清明节期间,全镇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交接班制度,做到有工作人员值班,有领导带班,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人。
(二)强化预警监测。镇森防指要加强森林火灾预警监测,精准研判风险,及时发布信息。关注网络舆情,及时核查热点和舆情信息,通报火警火情,助力打早打小。
(三)强化火情报送。发生森林火灾险情,要第一时间向镇值班室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谎报。
(四)强化科学处置。当发生森林火灾时,村与村之间启动联动联防机制,明确联动联防联系人、联系电话,建立工作应急预案等,一旦发生火情,联动处置,相互支援。
八、应急处置
(一)即日起至4月30日期间,各村(社区)必须督促护林员全员上岗,加强值班巡查,严防死守,同时做好高压水泵、水带、三轮摩托车、二号工具(扑火把)等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调试工作。
(二)各村级扑火队伍要靠前驻防,全员待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万一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前期扑救工作,同时报告镇值班室,并及时引导协助镇专职消防队灭火。
九、检查督导
即日起至4月30日期间,由镇纪委、镇森防办组成督查组深入各村(社区)开展明查暗访,重点检查护林员值守巡查、设置防火检查站、设备维修保养和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
相关附件: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23号 
